來源:北京日報 時間:2020-06-08 09:34:55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統一部署,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對《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等法規進行清理,查找與上位法不一致、不銜接、不配套的問題。根據清理結果,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今起廢止《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
為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去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要求各地對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規進行清理,對與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及時予以修改或廢止。本市食品安全條例于2007年制定,2012年作了全面修訂。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09年制定食品安全法,2015年作了全面修訂;國務院于2009年制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2019年作了全面修訂。
“根據國家現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現狀,本市條例已經沒有保留的必要。”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主任王榮梅表示,本市條例的現有內容與現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存在不一致的問題。而且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內容具體,操作性強,修改本市條例必要性和可行性都不大。
王榮梅表示,廢止《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不是放松對本市食品安全的管理。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更加嚴格食品安全監管,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記者 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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